1、携出客户满足条件:
国五条:
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的号码,应当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:
(一)已在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办理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入网。现阶段单位证件入网的政企客户应当将号码过户至自然人名下,再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;
(二)处于正常使用状态(非挂失、停机等);
(三)与携出方结清已出账电信费用,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(例如国际漫游费用等),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;
(四)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,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;
(五)距离最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日(自然日)。
2、不支持携转的号码:
根据我国当前的移动码号规划,暂不支持携号转网的号码包括:
卫星移动:网号为1349、174的号码;
移动通信转售:网号为170、171、162、165、167的号码;
物联网应用:物联网专用网号(如146、148、149、140-144、1064号段)的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。
3、携入客户满足条件
用户在中国移动办理携号转网携入服务时,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在携出方登记的号码使用人有效证件(同个人实名入网有效证件);
(二)有效的携出授权码;
(三)申请携出服务的号码相对应的移动电话卡。
现阶段原则上不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携入服务。
4、温馨提示
(1)号码携出后,您在中国移动的积分、网龄、信用度、VIP等级自动清零,各项权益及优惠无法继续享用。
(2)您需要结清携出号码未出账的费用、解除签订的合约活动。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,则按照合约赔付条款执行。
(3)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电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,利用携号转网服务实施诈骗,严重损害了广大用户利益,请您注意防范。